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全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9月14日,惠安堡派出所社區(qū)民警深入轄區(qū)集市,開展了一場別開生面的電動自行車新規(guī)宣傳活動。
民警通過現場宣講交通安全知識、發(fā)放宣傳彩頁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群眾講解電動自行車新規(guī)“九問”,讓群眾充分認識到騎乘電動車摩托車不懸掛車牌、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危害和嚴重后果。對于群眾普遍關心的“騎電動車是否需要駕駛證”,民警解釋“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只要年滿16周歲就可以騎行,不需要駕駛證。如果是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這類機動車,就必須有對應的駕駛證”。除了口頭講解,民警還結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過往群眾講解酒駕醉駕、農用車違法載人、超員超載、駕乘機動車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引導大家摒棄交通陋習,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養(yǎng)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
此次宣傳活動進一步幫助群眾了解關于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最新政策規(guī)定,增強了群眾的安全出行理念和自我防護意識,為積極營造暢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鹽池交警大隊)